7月1日,记者从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从2020年7月1日起,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在使用过程中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36886—2018)所规定的Ⅲ类限值的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打桩机、铲车、旋挖机等,以及其它适用于《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36886—2018)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应急抢险任务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限制。
实施区域:六盘水市中心城区以杭瑞高速、都香高速、六盘水绕城高速及中心城区南边界线围合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