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集采物资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EBW2020-02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集采物资设备招标采购,项目业主为太原中铁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总承包部。本项目供电车间主要维修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公开招标流标后,业主调整了设备清单,现进行二次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度23.647公里,南起人民南路站,沿人民路、长治路、解放路向北布设,北端止于西涧河站,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3座,其中换乘站7座,分别为化章街站、康宁街站、晋阳街站、长风街站、大南门站、府西街站、北大街站;最大站间距1580米,为长风街~王村南街区间;最小站间距715米,为府西街~缉虎营区间,平均站间距1058米。正线线路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80km/h。
2号线一期工程设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1座,设于人民南路以东、十号路以南的地块中;设主变电站2座,分别位于龙城大街西站和北大街站附近。2号线与1、3、4、5、6、7、8号线共用一个控制中心,设于龙城大街以北、长治路以东的地块中。
A部分(土建部分)已于2015年12月开工,目前正在进行附属工程施工,B部分计划2019年12月底实现轨通、电通,2020年3月~8月底进行系统单调及综合联调,2020年9月进行空载试运行,2020年12月底开通试运营。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集采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或代理销售的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至201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集采物资计划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7日,每日8:30时至16:3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7月7日16:3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ebdtz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采购编号和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已经购买过招标编号EEBW2020-021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缴纳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不需再次缴纳标书费和保证金,但需按4.3条规定重新报名。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各投标人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标将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日(2020年7月29日)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寄出,5日内寄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32号华宇百花谷C座1801 联系人:苑永坤 联系电话:18702225636、0351-3059717邮编:0730000)。
5.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总承包部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32号华宇百花谷C座1801
联 系 人:苑永坤
电 话:0351-3059717
电子邮箱:419673664@qq.com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杜杰儒
电 话:010-63976022/15711450312
电子邮箱:eebdtzb@126.com
8.公告附件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总承包部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