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下发《江西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江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今后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1.5万元、乡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2000元”标准统筹安排。此前,县道、乡道、村道补助资金每年每公里分别为7000元、3500元、1000元。
《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省农村公路列入养护比例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方案》要求,省级补助资金与切块到市县部分之和占“替代养路费部分”的比例不得低于15%,实际高于上述比例的不得再降低。同时,“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且不得用于公路新改建。(记者 林雍)